校長話:對老師的教學有意見,怎麼辦?

教學相長,老師教得好,學生會學得認真;學生學得認真,老師會教得更起勁。老師和學生之間是一種互動關係;師生互相促進,可以創造雙贏局面。

有時學生或者會對老師的教學或處事方法有意見。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,可能是:

(一) 老師工作未如理想;
(二) 老師的工作並無問題,只是學生未理解老師的用意,造成誤會和隔閡:
(三) 個別同學可能對個別老師有成見,未有虛心受教。

無論是那一種情況,學生都先要反躬自問:有沒有做好自己的本份?對老師的要求是否過高?有沒有從老師的角度去考慮問題?自己是否也需要負上責任?

自我反省之後,仍然對老師的教學或處事方法有意見,最好的解決辦法是以「開心見誠,心平氣和,擺事實講道理」的態度主動找有關老師傾談;學生可以將感受和困難向老師表白,也讓老師有機會解釋自己的做法。通過溝通,老師更了解學生的需要,又有機會解開學生的心結,雙方都得益。

有些同學利用周記或其他途徑向班主任反映對其他老師的意見,這是一個方法。不過,遠不及由學生自己直接反映為好。

假如情況非常惡劣,學生可以向校長作出正式投訴。再上一級的投訴部門是校董會和教統局。所有書面投訴需列明事實及寫上真實姓名,以便跟進調查。任何匿名投訴,不會受理。

學生寫信到報刊去投訴,並不值得鼓勵。因為一面之詞容易對當事人造成傷害,而且校方或當事人亦無從向讀過投訴文章的人解釋真實情況。投函報章往往只能宣洩不滿,既不能解決問題,又難達到雙贏局面,說不上是負責任的態度。